大丫头在尊孔独中有个竞赛, 俩老趁机手牵手走了一趟茨厰街。 久违了的次厰街, 数不清有多少个年头没探望你了, 更记不清最后一次的拜访是某年某月了。 仿佛昨日才走过, 又仿佛已是上辈子的事了。
今日的次厰街, 当真如老的所言, 不再犹如往昔, 中国城里能看到的中国人真是少的可怜。心想,中国城该改名为外劳城了吧!每个档口几乎都是外劳在那售卖着, 当年的那些档口的安迪安可们, 都不知何去何从了。
求学时期,在茨厰街的走过的日子不少, 怀念的戏院经已关闭多时,那佈满你我足迹的大众书局里经已搬迁。 这里依旧是高爽的天空,依旧有着落地的枯叶。而我, 犹如经历一场大艰难的流浪者, 走过这如满面褶皱的街道,仿佛诉说着那前尘往事, 身后的岁月已经将我吞噬了。那些与你,与我,与他的故事, 那些不忍抛下的一缕温情, 如今都已随风而逝。 那年紫藤里的茶会, 如今的我,依然酝酿着昨日的风情, 就这样辗转着,回忆着。
这街道只不过是,你我在此曾经轻轻走过,路过了你,路过了我, 然后走远…… 人啊, 活着总是离不开昨日的风情, 昨日的记忆,!
今天决定不请大家吃南瓜了, 换换口味。 几个月前, 疯狂的做了几个磅蛋糕, 这作品是其中之一。 食谱依然采用了 这里的, 这蛋糕让人回味无穷!
【双色磅蛋糕】
材料:
200g 奶油(室温软化),160克糖粉 ,200克低筋粉
4粒鸡蛋(室温) , 1茶匙发粉 , 少许盐 ,70克鲜奶
* 1大匙半黑巧克力粉+2大匙热水 (搅匀)
表面装饰: 巧克力豆
做法:
1. 将鸡蛋打散隔水加温。
2. 将牛油和糖粉以刮刀略混合后,再以搅拌机打发至松发白的状态。
3. 将蛋液徐徐的分成4次加入, 每次都必须等至蛋液充分被搅拌后才加入另一份量的蛋液。
4. 将盐和所有的粉类混合过筛,加入打发的奶油里, 以刮刀略微混合后, 再以搅拌机以低速搅拌均匀。
5. 一次性的加入鲜奶,以低速搅拌均匀。
6. 取出做法(5)里1/3的面糊, 再取少许面糊加入黑巧克力酱的碗里拌匀后, 再加入拌入剩余的面糊, 搅拌均匀。
7. 将一半的原色蛋糕糊倒入纸托里,再倒入黑巧克力面糊, 然后倒完所有原色面糊, 撒上巧克力豆, 轻敲几下, 用刮刀将表面抹平至中间低两端高的状态。
8. 送入预热烤箱里, 以160度烘烤50分钟至熟。 (待蛋糕表面结皮后,可用刀尖沾水在中间划上一道,使蛋糕表面整齐的开裂至熟, 或以竹签插入不会带出湿沾的面糊即为成熟。 )
好吃的蛋糕分我一块 :)
ReplyDelete没得分了, 这个已经sapu光了! 呵呵
Delete我也想换换口味,吃你做的pound cake :D
ReplyDelete吃了几天的南瓜, 是不是怕怕了呀! 哈哈哈。。
Delete我曾经几次经过茨场街,我都米有想走进去的欲感。。呵呵呵
ReplyDelete好久没吃过磅蛋糕了,久久一次还可以,不然我现在肿肿的脸蛋变得眼睛都看不见了。。。哈哈哈
其实, 这茨厰街都没什么好走的, 数十载没去了。。只是去寻找回忆罢了! 哈哈。。
Delete所以, 连续做了好几个的牛油蛋糕, 我的 样子都变成了蛋糕模样了! 哈哈哈
爱人今天好有文采哦!那些年的作文肯定是A++的好学生哦!
ReplyDelete现在的爱人也是很棒,任何料理都难不倒你,还是A++的巧煮妇。
今天这个蛋糕我要留到南瓜月后才来和你相约,嘻嘻!
如果我有爱人一半的好文采就好, 爱人下笔如有神。 哪像我, 写了整个月的稿子, 改了又改, 简直是没得拿分了, 何来A++! 拿 A的巧煮妇, 竟然连炒花生都不会, 哈哈哈! 1010请你吃充满焦味花生啊! 嘻嘻
Delete哈哈! 今天不用吃南瓜! 蛋糕图案好像moostache, 很可爱! 是特地的? 我自备kopi 了, 吃蛋糕咯!
ReplyDelete知道你吃怕了南瓜, 所以不敢再上南瓜了! 哈哈哈。。。
Delete我也觉得像胡须, 再看又想那内在美叻, 嘻嘻!
那里有这么厉害特地弄个胡须来, 切片才看到变成了胡须了!哈哈哈
一边欣赏你的文采,一边品尝你的手艺。。。多才多艺。。。我要恶补一番了!!
ReplyDelete我的爱人才有好文采, 我的可要使尽牛奶力才挤出一点点! 哈哈哈。。。
Delete看来会不会是那些年写情信的 kaki 呢?哈哈哈 很美丽的往事o。。。
ReplyDelete黑巧克力粉作出的蛋糕颜色好好看o。。 胖蛋糕用了好的牛油味道会特别好的。好好吃!你好棒。好棒。
没关系。花生搭辣死了妈是很赞的。留给我吧!嘻嘻嘻
西西里。。。西西里。。。茨厂街。。。茨厂街。。。
ReplyDelete还是西西里比较吸引。。。呵呵!
you know you know 亲亲~~~ 偶也做了这大理石磅蛋糕!。。没时间上食谱。。。额。。。日本回来后,一直累累滴。。。想睡觉。。。你这个一定好吃!
ReplyDelete十九岁到二十二岁那几年都有去Petang Street,因为离学院蛮近的,喜欢去吃那罗汉果龙眼冻糖水,也喜欢逛Popular书店。哇,算起来快十七年了,可怕可怕,哈哈哈!May家的蛋糕都很引人啊!
ReplyDelete这条街是属于年轻人的街, 年轻人的时代了! 哈哈
Deletehehe 我很少做牛油蛋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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